浙教辦函〔2020〕155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江省家庭教育促進條列》和《浙江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為落實家長素養提升工程,進一步推動家校共育,現就推進全省中小學(含中職)數字家長學校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中小學數字家長學校(以下簡稱數字家校)是與中小學校實體家長學校緊密結合,以“互聯網+”思維,通過數字化學習平臺和學習資源,跨時空面向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傳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有效提升家長素養和家校共育水平的新型學習陣地和傳播模式。計劃用5年時間,分步推進中小學數字家校建設,到“十四五”末全省70%的中小學建成數字家校。鼓勵各地有條件的幼兒園參照執行。
二、數字家校創建要求
(一)創建模式。數字家校以學校為主體,選用以下四種模式之一創建:一是選用省平臺——“之江匯”教育廣場APP家長端創建;二是選用市、縣級網上家長學校平臺創建;三是通過學校自建平臺(校園網、校園電視臺、校微信公眾號等)創建;四是選用其他家庭教育專業學習平臺創建。
(二)應用要求。數字家校應建立長效運作機制,由學校對照《浙江省中小學數字家長學校認定基本條件》(見附件1),引導家長完成以下應用:一是學校每年向家長推薦家庭教育學習資源不少于20個,引導家長自主學習;二是注冊學校指定的數字家校平臺學習的家長比例不少于60%;三是家長每年人均完成網上家庭教育學習不少于4次。
(三)認定程序。由各地教育局組織學校開展數字家校創建,采用信息化手段核查數字家校運作實效,并向設區市教育局推薦達成認定條件的數字家校名單。各設區市教育局對照認定基本條件,分年度完成認定并公布數字家校。各設區市2020年度認定數字家校比例不低于當地中小學校總數的10%。
(四)工作評價。數字家校創建及應用情況納入區域教育信息化發展評價,由省教育技術中心組織與管理。各地各校參照全省教育裝備統計要求上報應用績效,鼓勵有條件的市、縣級網上家長學校與“之江匯”教育廣場實現用戶和應用數據對接。各市、縣(市、區)數字家校認定比例、家長注冊人數、總訪問量等應用數據在“浙江家長學校”網站(jzxx.zjer.cn)上展示。
三、推進步驟安排
(一)建立數字家校共建共享機制。建立浙江省數字家長學校共建共享聯盟(以下簡稱數字家校聯盟,建設要求詳見附件2),有效整合、推進全省家庭教育優質資源共建共享。數字家校聯盟由省教育技術中心負責管理,采用設立浙江數字家長學校分平臺及創建浙江數字家校聯盟校兩種方式,組織省內市、縣級的優質網上家長學校及家庭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的中小學校加入。首批分平臺和聯盟校,由各設區市教育局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推薦,原則上要求各設區市推薦優秀市、縣網上家長學校平臺1-2個、每縣推薦聯盟校1-2所。同時,歡迎對家庭教育有研究的專業機構自主申報加入。
(二)開展2020年數字家校認定工作。各設區市教育局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區域內首批數字家校認定并公布,并填報認定結果統計表(見附件3),通過釘釘或郵件發送至省教育技術中心。聯系人:王炎鋒,電話:0571–88062887;電子郵箱:373162643@qq.com。
(三)組織全省數字家校優秀應用案例征集活動。圍繞數字家校建課程、重應用、有共享三個維度評價,從2021年開始,每年向全省各地征集100個數字家校優秀應用案例,通過引領示范、以點帶面,提升我省數字家校建設與應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工作組織。全省中小學數字家校建設工作由省家庭教育數字資源建設領導小組秘書處(設在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統籌協調,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具體落實與推進。
(二)宣傳推廣。全省各地要加強對數字家校的宣傳和推廣,形成濃厚的家校共育氛圍。各地典型經驗、案例和優質資源將通過“浙江家長學校”網站、教育之江微信微博等進行宣傳展播。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