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教社科〔2006〕2號)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教社科〔2007〕145號),我司對近期申請結項的一般項目進行了審核,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申請結項審核情況
此次共受理結項申請424項, 其中,413項通過審核準予結項;申請免予鑒定的項目中有11項經審核不符合免予鑒定條件,本次不予通過結項。具體結項情況詳見附件。
二、結項工作的有關要求
1.各高校社科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項目的中后期管理和結項工作,嚴把項目質量關,督促項目負責人按期、保質完成《項目申請書》約定的研究任務并及時結項。
2.確需對項目重要事項進行變更的,全部通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中后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在線進行,審批結果以系統顯示為準,不再受理紙質審批材料。變更審批按照如下規定執行: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責任單位、改變項目名稱、研究內容有重大調整、改變最終研究成果形式等事項,項目責任單位在系統中審核后,由我司審批;在研究方向不變、不降低預期目標的前提下,調整研究思路或研究計劃,以及因身體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行申請終止或撤銷項目,項目責任單位在系統中審核后,提交我司備案;調整各類項目的課題組成員,不超過項目研究最長期限(5年)的延期申請,由項目責任單位直接審批。
3.被終止項目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或者參與申報教育部項目,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報或者參與申報教育部項目。被撤銷或終止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所在高校負責追回已撥經費或已撥剩余經費,由學校計劃內財務賬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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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2020年12月結項情況一覽表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