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
為推進我省教師教育改革創新,造就黨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根據《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教師教育攀登計劃(2019—2022年)〉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浙江省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參照《浙江省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指南》(見附件1,以下簡稱《項目指南》),結合我省及本地本校教師教育發展實際,按照相關選題要求研究確定項目內容。申報單位要緊扣全面素質教育和新技術發展對中小學教師的新要求,按照打造“重要窗口”的新定位,堅持目標導向,突出實踐落地,提升成果意識,著力破解我省教師教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深層次問題,探索教師職前培養和職后發展的新體制、新機制、新體系、新模式、新內容,形成一批在全國具有引領示范作用的教師教育改革與創新成果,推進我省教師教育重大改革目標有效落地。
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分綜合類和單項類2種,綜合類項目指改革創新點多、影響面廣、投入較大的項目,一般涉及多個主體或領域;單項類項目指改革創新點相對單一的項目。申報類別由申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二、項目申報與建設
(一)申報數量。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分2批申報。2021年第一批建設60項左右,其中綜合類10項、單項類50項。項目采取限額申報,經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后立項。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湖州師范學院申報綜合類項目不超過2項,其他學校申報不超過1項。單項類項目申報名額見《浙江省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單項類項目申報限額分配表(第一批)》(見附件2);2022年申報第二批50項左右。
全省各師范生培養院校(尚無畢業生的除外)、全省各類教師專業發展機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均可申報。鼓勵申報單位根據申報項目特點,采取聯合申報的方式開展協作創新。
納入國家“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的師范專業(含職教)、國家一流課程建設計劃、國家師范教育基地和改革實驗區等建設項目的,直接認定為省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一般為單項項目),不占各高校申報指標,但需要填報申報書,并按照選題明確建設類別和內容,要求與其他申報項目相同。
(二)建設周期。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項目建設周期為2021年—2023年。
(三)建設經費。建設經費納入師范生培養績效考核及教師培訓績效考核給予獎補。單項類項目系數為1,綜合類項目系數為2-3,具體根據申報內容經專家評審確定。
(四)考核與驗收。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按照限額申報、經評審立項后開展建設、中期評估、期滿驗收的方式組織實施。2022年上半年進行中期評估,確定繼續建設項目,2023年上半年開展驗收工作,通報驗收結果。
三、材料報送
請各設區市教育局、有關高校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根據本單位申報情況組織評審遴選,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將《浙江省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申報表》(見附件3)加蓋本單位公章后,報送至浙江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同時發送電子版。
四、聯系方式
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張婧,電話:0571-88008920。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楊輝,電話:0579-82283556,郵箱:251886702@qq.com。地址:浙江師范大學行政中心北樓417辦公室(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郵編:321004)。
附件:
2.浙江省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單項類項目申報限額分配表(第一批).doc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