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區教育局(教衛局、社發局),直屬中等職業學校、在杭技工學校、杭州綠城育華學校:
根據《杭州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1〕1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通知》)要求,為做好2021年杭州市區(指原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和錢塘新區、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1.各招生學校根據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專業實際,確定自主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含“中高職一體化”五年制班),并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各招生學校自主招生專業應為能充分體現學校辦學特色的示范、品牌或特色專業,自主招生的專業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學校招生專業總數的50%,自主招生計劃數不超過當年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20%。
各校自主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未列入招生計劃的學校和專業不得進行自主招生。
二、基本要求
1.各招生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精心組織,認真實施,確保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和有序進行。
2.各招生學校要依據《招生工作通知》及本《通知》有關要求,制定本校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實施辦法須包括招生專業和計劃、報名條件、測試方式、成績評定、錄取規則等內容。各校的實施辦法經我局審核批準后,于5月7日起在杭州教育網(edu.hangzhou.gov.cn)和各招生學校校園網公布并組織實施。
3.考核程序:考生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合格考生即視作完成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志愿的填報,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后,列入自主招生階段錄取。
4.錄取原則:以考生專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含加分)按一定權重組成考核總分(專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所占權重為10%、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所占權重為90%),并根據考生志愿及考核總分,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三、專業適應性測試報名
1.報名條件:杭州市區考生須符合《招生工作通知》中規定的招生對象條件和各類高中招生錄取前置條件。
2.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含個別生)須登錄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www.hzjyks.net是唯一網址,以下簡稱“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在家長指導下,于規定時間(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開放時間為5月14日8:00至5月15日18:00)選擇填報自主招生學校和專業志愿。5月15日18:00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關閉后,考生所報志愿將不得更改。請考生和家長務必提前閱讀和了解各招生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慎重選擇,準確填報。
每名學生只允許填報一所中等職業學校的1—4個自主招生專業志愿(含“中高職一體化”五年制班專業志愿和其他專業志愿)。
四、專業適應性測試
1.5月17日10:00后,各招生學校通過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下載報考本校自主招生專業適應性測試學生名單,5月18日17:00前,招生學校上傳考生試場安排等信息。
2.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于5月21日向就讀初中學校領取《2021年杭州市區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個別生于5月21日下午(12:30—16:00)憑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到杭州市教育考試院(華浙廣場9號)二樓大廳領取《報名表》。
3.各招生學校統一于5月22日組織專業適應性測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和《報名表》原件到報名學校參加測試。
4.各招生學校于5月24日前將專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報我局審核,5月26日,專業適應性測試合格考生成績在杭州教育網和各招生學校校園網公布。專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合格考生即視作已完成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志愿填報。
五、錄取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根據各招生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錄取規則,按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考核總分,在自主招生階段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進行錄取。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階段的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根據已報志愿,納入集中統一招生階段的招生錄取。
招生學校自主招生實際招生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不足名額納入學校集中統一招生計劃。
六、其他要求
各招生學校須嚴格按照經我局審核批準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相關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2:2021年杭州市區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報名表.doc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