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辦函〔2021〕122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當前,隨著氣溫升高和汛期來臨,災害天氣逐漸增多,是學生溺水事故易發、多發的危險期。為了進一步加強防范學生溺水事故,切實做好防范學生溺水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防范學生溺水的嚴峻形勢。教育部通報指出,近期國內多地發生學生溺水死亡事故,這些事故的發生給學生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令人十分心痛。我省江河、湖泊、水庫眾多,隨著氣溫的繼續升高,防范學生溺水事故形勢嚴峻,工作任務更加艱巨。各地各學校要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保護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迅速行動、落實措施,堅決遏制學生溺水事故多發勢頭,保障青少年學生生命安全。
二、切實加強防范學生溺水宣傳教育。各地各學校要根據地方、學校實際和學生的年齡特點、認知水平,結合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等主題教育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防范溺水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學生防溺水宣傳教育的成功經驗,分析學生溺水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找準重點時段、重點人群,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堅決避免因施救不當發生群體性溺水事故。要積極會同交通運輸、體育及水上救生協會等部門和專業組織,大力開展“大手拉小防?防溺不松手”防范學生溺水公益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有效性。要加強對學生家長的宣傳教育,把教育部《關于預防學生溺水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信》發放到每一位學生家長手中,提醒家長切實履行監護義務,落實孩子安全監管責任。
三、充分發揮防溺水聯動機制作用。防范學生溺水工作繼續納入平安市、縣(市、區)考核。各地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學生防溺水工作的緊急通知》(浙政辦發明電〔2016〕85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防范學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辦函〔2020〕29號)要求,切實完善和落實防范學生溺水事故聯防聯控機制,合力做好防范學生溺水工作。要提請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基層組織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對危險水域的安全警示和日常管理,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風險隱患,防止意外發生。
四、認真履行教育部門工作職責。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防范學生溺水事故聯防聯控機制的有關要求,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把防溺水宣傳教育落實到每一名學生和學生家長,確保防溺水宣傳教育全覆蓋。在暑假及高溫、汛期等溺水事故高發時段,要通過組建學生防溺水“聯防小組”,建立學生相互提醒機制;通過家訪或家校通、微信、短信等形式,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預警與提醒。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故,要按照緊急信息報送制度和安全事故倒查分析機制要求,及時上報信息,認真開展調查分析,明確事故責任,查找和補齊自身工作短板,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根據氣象部門分析,2021年我省梅汛、臺風等極端天氣將較為頻繁,防汛防臺任務艱巨。各地各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各級防汛防臺指揮部的部署要求,抓實抓細抓好學校防汛防臺各項工作,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