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 共青團浙江省委辦公室關于舉辦2021年浙江省學生藝術節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124號)精神,2021年浙江省大學生藝術節活動內容主要為藝術表演類項目,以合唱、合奏為主,同時繼續舉辦校園十佳歌手評選。現將《2021年浙江省大學生藝術節有關項目要求》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2021年浙江省大學生藝術節有關項目要求》.doc
浙江省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