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部署要求,我省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提出設置申報,擬由獨立學院轉設為普通本科高校,現將有關基本情況予以公示(見附件)。
公示時間:自發布之日起7日內。公示期內,如有不同意見,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請于公示結束之前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的方式書面實名反映。我們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為反映人保密。
通訊地址:浙江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杭州市文暉路321號);郵政編碼:310014,聯系電話:0571-88008910,工作郵箱:jytghc@zjedu.gov.cn。
浙江省教育廳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