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辦函〔2021〕139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
為貫徹落實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要求,弘揚尊師重教風尚,提高教師地位,充分激發廣大教師樂教善教的工作熱情,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將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崗位數量
2021年全省擬聘任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不超過30名。
二、聘任對象及要求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備案通過,且2021年12月31日仍聘任在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及教研、電教、少年宮等校外教育機構的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正高級講師,原則上從聘任在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的教師中產生。
(一)對于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要提供當地相關部門同意延遲退休的證明材料。
(二)對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正高級職稱、目前仍聘任在專業技術四級崗位的教師,任現職以來作出突出貢獻的,經設區市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綜合考評后可擇優推薦,但要嚴格把關,并提供突出貢獻佐證材料。
(三)晉升正高級職稱后,違反個人承諾提前調離當地或離開中小學校一線的教師,原則上不得聘任到專業技術二級崗位。
(四)晉升中小學正高級職稱后經查實有違反國家規范辦學要求行為、從事違規招生和違規收費的學校且為此應承擔相應責任的學校校長,以及經查實有有償補課等師德失范行為的教師個人,受到相應處分的,自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競聘二級崗位。
三、工作要求
(一)確保聘任推薦公平公正。二級崗位聘任工作涉及教師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非常高。請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公平公正地開展2021年的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人選推薦工作,確保平穩有序。
(二)建立能上能下機制。聘任在二級崗位的教師,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續聘,由設區市按程序確定新的聘任崗位,并按照新聘崗位重新確定工資待遇;對于已經交流到不享受中小學教師待遇單位的教師,不再保留二級崗位和待遇,由調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重新聘任。
(三)加強聘期考核評價。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二級崗位聘期考核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和考核標準。對于2020年全省已聘任的30名二級崗正高級職稱人員,應及時簽訂聘任協議、兌現崗位工資待遇。
(四)按期完成聘任工作。本次二級崗位競聘工作繼續依托全國教師信息系統進行申報。各地教育局請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二級崗位競聘的網上申報與推薦工作。并將下列材料報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1.《2021年中小學正高級崗位聘任工作總結》(應包括二級崗位推薦情況和三級崗位選聘工作)(WORD和PDF蓋章掃描件)。
2.《浙江省中小學校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擬聘任人員情況一覽表》(PDF蓋章掃描件)。
為深化我省教育數字化改革,落實“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減輕教師申報負擔,本次申報競聘原則上不接收除規定材料外的其他書面材料。請各學校和各級教育局認真審核申報教師的各項信息數據內容(含教師基礎信息)。報送后若發現系統填報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的,一律視為提供虛假材料,根據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其他事項仍按照浙人社函〔2020〕51號文件規定執行。
聯系人: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袁沉;電話:0571—88008939。
附件:2021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二級崗位聘任人選推薦指標.doc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