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獎勵取得教學成果的集體和個人,激勵廣大教育工作者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國家《教學成果獎勵條例》,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擬制了《浙江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以下方式之一反饋:
1.電子郵箱:linxf@zjedu.gov.cn;
2.傳真:0571—88008765;
3.郵寄地址:杭州市文暉路321號省教育廳法規處(郵編:310014);
4.聯系電話:0571—88008949。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