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正高級職稱評聘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185號),經個人申報、學校和市地推薦、專家評審,吳丹青等135名教師通過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正高級教師評審,厲志光等20名教師通過中等職業學校正高級講師評審。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現將擬通過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的形式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捏造誣告。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需提供本人的聯系方式和真實姓名。信件有效期以郵戳為準。我們將嚴格按規定為反映單位和個人保密。
聯系地址:杭州市文暉路321號2307室,郵編:3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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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浙江省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正高級教師公示人員名單.xlsx
2.2021年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正高級講師公示人員名單.xlsx
浙江省教育廳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