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業教育改革成效明顯的省(區、市)激勵措施實施辦法》,遴選了2021年職業教育改革成效明顯、擬予激勵支持省(區、市),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22年3月11日—15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我司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聯系人:綜合改革處 盧昊。
聯系電話:010-66097741。
附件:2021年職業教育改革成效明顯擬予激勵支持省(區、市)名單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