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各直屬學校(單位),省、市委托單位:
根據《浙江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指導標準(試行)》(浙人社發〔2016〕76號)、《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0〕47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21 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132號)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號)等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職稱改革年度工作要求等,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2年杭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含中職、教育管理、實驗)職稱評審申報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為核心,以“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為原則,深化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加大職稱崗位統籌力度,完善評價標準,形成評價科學、導向正確、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調動和激發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師德為先導向。把踐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作為申報推薦的首要條件,強化對教師職業操守的考察,將《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師德師風負面清單與信用管理機制建設的通知》(杭教人〔2020〕13號)落到實處,引導教師增進敬業精神、法治精神,提升責任意識、服務意識。
(二)堅持教學中心地位。適應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教育信息化的新要求,充分體現教師職業特點,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教學改革和教書育人實績,將優質數字資源納入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和研究成果鑒定,引導教師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積極探索“輕負高質”教學模式和學生評價改革,切實改變“五唯”傾向。
(三)堅持分類評價標準。從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教育教學能力、教育教學研究成果、教師專業發展培訓等多方面,按教師系列(包括中小幼教師系列、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和教輔系列(包括教育管理系列、實驗系列)崗位要求,完善各學段初級、中級、高級職稱等分級評價標準,完善職稱申報要求和評審標準,落實各類傾斜政策。
(四)堅持五育并舉方針。完善思政、德育兩個專項單列評審,將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隊活動、勞動教育等工作納入德育專項。保障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教師在職稱評審(含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研究成果鑒定)方面,與其他專任教師享受同等待遇。鼓勵支持教師在一線長期擔任班主任工作。
(五)堅持評聘結合管理。事業單位各系列均應在上級行政部門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擇優推薦,并與年度職稱初定工作統籌開展,實現教師系列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的統一;科學、合理使用好高級崗位結構比例,統籌好中、初級崗位結構比例。
(六)堅持數智賦能便民。統籌推進“市教師職業生涯服務平臺”與國家、省有關平臺共建共享,真正從源頭實現教師職稱評審“無紙化”申報,減輕廣大教師負擔。融合國家、省已建業務系統,加強綜合集成,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打通從教師個人到學校、區縣(市)、市級、省級等不同層級的信息開放和兼容,做到精準管理、高效服務。
三、申報規范
(一)申報對象
杭州市符合相關條件的在職在崗普通中小學(幼兒園)、職業高中、中專、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及教科研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青少年宮等,下同)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條件
各系列職稱申報推薦條件按《2022年杭州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申報推薦要求》(詳見附件1)執行。
(三)申報材料
申報對象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現任職稱證書、勞動合同、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教科研成果。
學校(單位)需提供申報對象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登記表、考核記載卡、工資變動審批表、課堂教學評估量表、教師支教考核鑒定表、下企業鑒定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專用)、黨員教師鑒定意見表等。
委托評審的學校(單位)需填寫市人力社保局統一印制的《送評報告單(委托書)》。
(四)申報流程
1.本人填報。申報對象需事先通過“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教師自助子系統”(簡稱“全國系統”,網址:http://jiaoshi.zjedu.gov.cn:8082/selfservice/index)維護本人相關信息數據,在市教育局發布職稱申報計劃后,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簡稱“省職稱平臺”,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選擇對應欄目填報。已在“全國系統”中的信息數據由“省職稱平臺”自動提取(數據同步時間為T+1,即填報日次日)。
2.審核公示。學校(單位)評審小組組織人員對申報對象進行聽課,并對申報人員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客觀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學校(單位)在本學校(單位)醒目位置公示申報對象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信息上報。經公示無異議的申報對象,由用人單位先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簡稱“省工資系統”)中完成“崗位設置”欄目下的職稱計劃申報(非事業編制的申報對象無需申報),然后在“省職稱平臺”中填寫推薦意見上報。在所屬區域的人力社保部門審核通過后,申報對象登錄“省職稱平臺”自行打印評審表,完成本人簽字和單位蓋章,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職稱申報受理點。
4.評審推薦。各區、縣(市)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組織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評委”),在“省職稱平臺”上進行中級職稱評審、高級職稱評審推薦,并在規定時間內將高級職稱評審推薦對象評審表報送至市教育局人事處。相關公示、公布等流程按“省職稱平臺”規定執行。
納入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的學校,按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嚴把標準關口。各地各校(單位)要嚴把標準,確保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評審。申報對象和送審學校(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中評委”的評審和推薦工作,提高職評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程度。職稱評審申報所需的教育教學成果鑒定、筆面試工作均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職稱評價標準和要求、崗位結構設置不得違反省、市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對弄虛作假、學術不端、考試舞弊等行為實行“零容忍”,凡有相關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或評審結果,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并納入“市教師職業生涯服務平臺”個人誠信檔案。如發現學校(單位)和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在教師職稱申報、推薦、評審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或擅自降低政策要求、減少評審程序等情況,將責令整改并追責。
(二)強化實績導向。各地各校(單位)要堅持競聘擇優、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運用業績考核、民主評議、滿意度測評等方式進行考核推薦;各級評審組織要充分尊重用人單位的考核推薦意見,加大學校(單位)考核結果在評審中的運用,促進評價與使用相結合。幼兒園教師要重點考核其教學實效,是否具有根據幼兒實際制定教學活動方案的能力,以及在教學活動中根據幼兒的表現和需要適時調整活動并給予指導的能力。小學教師要重點考核其實際教學水平和實踐經歷,是否掌握小學生的認知規律以及小學生品行養成的特點和規律。普通中學教師要重點考核其學科專業能力,是否掌握教學、研究性學習以及課程資源開發與校本課程開發的主要方法與策略。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要重點考核其專業技能和社會培訓任務的承擔情況,注重實踐教學和技能人才培養實績,注重產教融合和教學改革實績,注重行業企業實踐經歷。
(三)遵守截止時限。根據教育系統特點及職稱評審要求,申報高一級職稱的,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等獲得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底,論文(課題)成果獲獎或發表時間和數字資源成果獲獎或發表時間截止到2022年6月底。
(四)落實政策傾斜。對長期在偏遠農村和欠發達地區任教的教師,申報晉升高級教師職稱,可在教科研業績、教育教學專業理論考核成績上適當傾斜。對出色完成支教和教師交流工作以及長期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師,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
1.鄉村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傾斜政策:對任現職以來在鄉村學校工作滿3年且現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全市鄉中心區、村莊學校教師以及條件比較艱苦或地理位置偏遠的享受當地農村特崗教師津貼的非鎮中心區學校教師),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不作剛性要求。對在鄉村任教滿30年且現仍在鄉村任教的教師,綜合表現優秀的,可單列評聘高級職稱,不占所在學校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2.作為全省山區26縣之一的淳安縣教師職稱評審傾斜政策:實行單列評審,同等條件下優先。
3.參加援藏、援疆、援青、援川支教滿1.5年的職稱評審傾斜政策: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4.參加援黔、援恩施、援川以及參加“山海協作”支教滿1年未滿1.5年的傾斜政策:(1)申報高一級職稱不占派出學校崗位結構比例;(2)教育教學專業理論考核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可由支教學校及所在州或市(縣)對口援建部門進行考核鑒定;(3)教育教學成果可以是其支教總結、體會、經驗交流事跡材料、研究報告,對是否發表和獲獎不做剛性要求執行。
5. 參加省“希望之光”項目支教、杭州西部山區4縣(臨安、桐廬、淳安、建德)教育對口服務滿2年的傾斜政策:(1)申報副高職稱可在首個聘期突破派出學校崗位結構比例;(2)教育教學專業理論考核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可由支教(服務)學校及所在區、縣(市)教育局進行考核鑒定;(3)兩項教育教學成果中可以有1項是其支教(服務)總結、體會、經驗交流事跡材料、研究報告,對是否發表和獲獎不做剛性要求。
6. 選派在迪拜中國學校任教的教師職稱評審按《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迪拜中國學校教師選派工作的通知》(杭教人〔2020〕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教育教學成果鑒定、筆面試的報名工作由原派出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按規定流程完成。
7.其他參加長期援海外1年及以上的教師職稱評審參照以上第4條傾斜政策執行。
(五)完善崗位管理。各校(單位)的申報推薦要根據學校(單位)崗位現狀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實有崗位空缺數的核準,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原則上每年9月份一次),由學校(單位)公布崗位信息,并嚴格按照個人申報競聘、學校考核推薦等程序進行。教輔系列人員申報參加圖書、檔案、統計、財會、衛技等以考代評系列的職稱資格考試,應占崗位數額并在“省工資系統”進行職稱計劃申報,取得資格后由學校(單位)及時辦理聘任手續。申報高級職稱的須在現任職學校(單位)中級職稱崗位上工作滿5年,且任現職以來至少獲得一次校級及以上綜合先進或榮譽;申報中級職稱的須在初級職稱崗位上工作滿4年,且在現任職學校(單位)工作滿1年,考核合格。
(六)推進數智評審。各地各校評審委員會(含自主評聘委員會)統一在“省職稱平臺”進行職稱評審,不得采取線下評審線上登記的方式,否則評審結果無效。各地各校(單位)要切實把“全國系統”中教師信息維護作為教師電子檔案庫建設的日常工作,督促每一位教師登記和更新個人業績檔案,實現職稱申報、受理、審核、評審、公布、發證等一網通辦。
五、其他事項
各學校(單位)工勤系列崗位,不設置高級技師崗。對已取得技師資格、符合技師聘用條件并在工種對應崗位工作的人員,由學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擇優推薦,市教育局審核確定聘用人數。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2年杭州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申報推薦要求
2.2022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日程安排
3.事業單位人員職稱評審申報崗位信息表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