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特級教師評定與管理辦法》《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級教師評定工作的通知》,經教師申報,學校、縣(市、區)和設區市教育局逐級推薦,省級遴選評定,擬確定金明強等303名教師為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級教師人選,現將名單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提供聯系方式;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須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方式。我們將嚴格按有關規定為反映單位和個人保密。
聯系方式: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0571-88008699;郵箱:yuanc@zjedu.gov.cn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暉路321號,郵編:310014。
浙江省教育廳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