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各高職院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的通知》(教職成廳〔2022〕2號)精神、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批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3〕6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第一批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申報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任務
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將分領域分批次進行,第一批在先進制造業領域開展。重點面向制造業領域數字化、智能化場景下生產制造、測試裝調、試驗試制、現場管控、設備運維等一線人才緊缺崗位,對接匹配優質職業教育資源,以中國特色學徒制為主要培養形式,推進現場工程師學院建設,探索形成現場工程師培養標準,培養一大批具備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藝、會管理、善協作、能創新的現場工程師,有效推進教育鏈、產業鏈、人才鏈、創新鏈協同發展,形成為技術技能人才緊缺領域系統儲能、賦能的人才培養培訓生態。
二、工作內容
(一)校企聯合實施學徒培養。項目企業設立現場工程師學徒崗位,明確崗位知識、能力、素質要求。學校、企業和學生簽訂學徒培養協議,明確三方的權利和責任,明確學徒參照企業職工或見習職工享受相關待遇,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學徒培養和員工職業教育。校企共同制定和實施人才培養方案、構建專業課程體系、開發建設核心課程、開發建設高水平教材以及配套的數字化資源,基于真實生產任務靈活組織教學,工學交替強化實踐能力培養。
(二)推進招生考試評價改革。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根據崗位人才需要,校企聯合招生。項目學校根據浙江省相關招生政策開展中職、高職專科、高職本科等人才選拔和培養,實行小班化教學,支持通過中高職貫通培養、專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層次、接續培養。校企聯合設計和開展教學考核評價改革,開展職業能力評價,設立淘汰機制,實現動態擇優增補。職業能力評價結果作為入職項目企業的定崗定級定薪參考。探索項目企業按照人才培養方案獨立承擔學分課程。
(三)打造雙師結構教學團隊。項目企業選派具有教學能力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參加學徒培養,承擔專業課程教學任務,指導崗位實踐教學,與學校專任教師共同開展教學研究。項目企業選派的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可以收取課酬。項目學校相關教師定期到企業進行崗位實踐、參與企業工程實踐或技術攻關,可以按規定取酬。
(四)助力提升員工數字技能。項目學校發揮辦學優勢和專業特長,對接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需求,按照企業需要協同開發培訓資源,根據企業運行特點,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多種授課方式,面向企業在職員工開展入職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數字能力提升培訓。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標準和模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項目申報
(一)申報條件
1.每個項目原則上由一所學校和一個企業聯合申報,每個企業合作院校不超過3所,不得與企業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合作申報。合作企業優先從教育部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管理系統(https://zyyxzy.moe.edu.cn/xcgcs/site/login)公布的企業中選擇(推薦教育部的項目其合作企業必須是該系統公布的企業)。依托區域中高職一體化培養項目申報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的,可由承擔一體化培養的中高職院校和合作企業聯合申報。
2.每個項目存續期不低于一個培養周期(一般不低于2年)。每個項目應獨立編班培養,并且有科學的淘汰或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由校企共同確定的考核標準對學徒在學習過程中及學習期滿進行考核。
3.合作各方要積極開展溝通協調,達成合作意向、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權利義務、合作內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和爭議解決等內容,建立管理機制、明確工作流程,確保項目立項后正常運行。
(二)具體要求
1.高職院校項目由學校直接向省教育廳推薦,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省高水平高職院校每校不超過2項,其他高職院校每校不超過1項,未開設制造類專業的學校暫不推薦。各設區市教育局在已開展的區域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項目中,選擇具備現場工程師培養條件的項目申報,每個設區市不超過2項,無符合現場工程師培養要求項目的不用推薦。依托區域中高職一體化項目聯合中職共同申報的高職不占前述學校限額。
2.各申報單位請于2023年6月9日前,將《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聯合培養項目申報書》(附件1)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 PDF 版、《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聯合培養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EXCEL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PDF版,以“xx校/市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申報項目”文件夾命名,發送至郵箱cliron@qq.com。同時,將紙質申報書(包括附件1—3,A4紙質平裝雙面印、一式5份)、必要的佐證材料(見申報書附件4,規格同前、一式1份)寄送至省教育廳職成教處,聯系人:史慶濱,地址:杭州市文暉路321號,電話:0571-88008860。
附件:1.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聯合培養項目申報書.doc
2.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聯合培養項目匯總表.doc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