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科規劃辦、有關高校:
由各市教科研管理部門和有關高校審核推薦,經省教科院、省教科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委會評審、公示等程序,確定杭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等100家單位為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進集體、王鶯等152名個人為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進個人。現將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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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