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委老干部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局)、老齡辦,各高等學校: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加強全省老年教育優質師資庫建設的通知》(浙教辦函〔2023〕229號)等文件精神,經自主申報、各地(校)遴選推薦、專家評審、會議研究、公示無異議,認定李瀟瀟等403名教師為浙江省老年教育優質師資庫教師,李瀟瀟等108名教師為浙江省老年教育“領雁”教師培養對象。
各地各校要加強對老年教育優質師資庫教師、老年教育“領雁”教師培養對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支持“領雁”教師培養對象的學習研修、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數字化資源建設、工作室建設等,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確保履行職責,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省教育廳將對師資庫教師開展培訓,組織課題攻關。“領雁”教師培養期滿將組織專家組對培養對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認定為浙江省老年教育“領雁”教師。
各地各校要把老年教育優質師資庫建設和“領雁”教師培養作為推動老年教育體系建設和服務老年教育工作全面發展的重要平臺和有力抓手,因地制宜做好老年教育教師梯次規劃和整體布局,為全面強化老年教育師資力量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提升我省老年教育辦學能力,增強老年教育吸引力,助推老年教育事業發展。
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