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職賽委〔2024〕01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執行規劃(2023—2027年)>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3〕13號)和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等職業學校職業能力競賽相關工作要求,推進中等職業教育課程改革,提高師生職業能力水平,展示師生良好的精神風貌和綜合素養,經研究,決定舉辦2024年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職業能力大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比賽項目及時間安排
(一)學生比賽項目。
1.學生技術技能類國賽項目(見附件1):省級比賽時間為2024年3月—4月。
2.中高職一體化特色項目(見附件2):比賽時間為2024年4月下旬。
3.學生職業素養賽項(征文和創新創效創業比賽):征文比賽時間為2024年4月—9月,創新創效創業比賽時間為2024年4月—6月。
4.學生面向人人賽項(見附件3):比賽時間為2024年5月。
(二)教師比賽項目。
1.教師職業素養賽項(班主任能力大賽、思想政治課程教師教學能力比賽):省級比賽時間為2024年7月。
2.教師教學能力比賽賽項:省級比賽時間為2024年6月—7月。
3.教師技能比賽賽項(見附件4):比賽時間為2024年10月—11月。
(三)“文明風采”遴選活動。
“文明風采”優秀案例和作品遴選活動:省級活動時間為2024年5月。
以上各項比賽規程與相關通知請及時關注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職業能力大賽平臺(https://jnds.zjedusri.com.cn/home/index/)或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s://www.zjedusri.com.cn/),紙質文件不再另發。
二、大賽獎勵
(一)省級學生國賽項目的優勝者將代表我省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教師教學能力比賽、班主任能力大賽和思想政治課程教師教學能力比賽的教師優勝者將代表我省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二)學生與教師大賽(除面向人人項目和“文明風采”項目)均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比賽項目的獲獎比例分別為參賽人數的10%、20%和30%。
(三)面向人人項目根據比賽成績確定參賽各市相應等級。“文明風采”項目組織遴選優秀案例和優秀作品報送全國組委會參加宣傳展示活動。
三、其他事項
為規范化管理大賽組織工作,2024年大賽全面采用大賽平臺,對立項、報名、競賽和成績進行在線流程化管理。各承辦單位、參賽學校和地市應指定專人負責賬號管理及大賽報名工作。
附件:1.2024年學生技術技能類國賽項目安排表
2.2024年浙江省中高職一體化賽項安排表
3.2024年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職業能力大賽學生
“面向人人”賽項安排表
4.2024年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職業能力大賽“教師
技能比賽”賽項安排表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職業能力大賽組委會辦公室(代)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