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第一批全國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推薦第一批全國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在各級各類學校積極創建培育的基礎上,經設區市教育局推薦、高等學校自主申報培育遴選、專家評審、實地核查等,經研究,擬推薦浙江大學等11所學校申報第一批全國依法治校示范校,現將名單予以公示(見附件)。
公示期為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省教育廳反映,信函有效期以郵戳為準。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聯系電話。我們將嚴格按有關規定為反映單位和個人保密。
聯系處室:浙江省教育廳法規處;電話:0571-88008842;通信地址:杭州市文暉路321號浙江教育大廈2006室;郵政編碼:310014;電子郵箱:fgc@zjedu.gov.cn。
浙江省教育廳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