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有關高校: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2025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浙教辦考〔2025〕1號)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2025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浙教試院〔2024〕157號)精神,現將省教育廳下達、學校編報的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分專業招生計劃予以匯總公布。
請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生源高校及時通知考生報考,加強力量做好咨詢服務和考生信息審核工作,確保考生填報信息真實有效。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