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個教師和學生都能主動關心學校內部的管理問題,并積極參與其中,那就說明治理的觀念開始發生作用了。”日前,在浙江外國語學院教育治理研究中心成立暨教育治理高峰論壇上,北京大學教授陳洪捷在談到關于治理的含義時說,“陽光普照是治理狀態的最好描述。在陽光普照的環境中,組織的個體才能感到平等,才會有參與感和存在感。”他的觀點引起了共鳴。
教育治理是新時代實現我國教育現代化的關鍵。如何推進教育治理,如何讓管理走向治理成為論壇熱議的話題。
呼喚教育治理
2019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報告顯示,班主任最希望減輕的工作負擔居于前三位的是“迎接檢查、評估”“完成各級各類非教學類學習任務”“完成各級各類書面材料、填寫表單、統計數據”。為什么教師的非專業性工作要花那么多時間呢?
人們也常說學校缺乏活力,上級監管過多。因為行政管理,形成了唯上是從的風氣。至于學校怎么發展,往往考慮不多。
“這些現象的產生,來自政府對學校的不信任。政府與學校的關系,實質上是委托與代理之間的關系。政府委托學校來辦學,中間也有矛盾。”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普通教育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湯林春認為,因為政府很多政策設計出臺之后,能不能落地關鍵要靠學校。如果委托者和代理者之間的期望和信息不一致,不信任就產生了,所以就有很多檢查與督導。正因為政府對學校的不信任,加強了監管,導致政府和學校之間的關系就非常微妙,于是就出現了行政管理過度,學校活力不足。湯林春認為,基礎教育治理面臨的三大難題是: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與學校的關系、學校與家庭的關系。
如果只是碰到問題,解決問題就可以,但現在碰到的是矛盾,是不同主體之間的博弈,各有各的利益訴求。因此,人們就會看到政策如鐘擺,忽左忽右,背后是各種不同主體的關系變化,力量的變化,這就需要各方主體進行協商。專家們認為,如果通過教育治理,協調各方利益和關系,很多問題就會有新的思路,有新的解決辦法。
“教育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教育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可持續性、長效性的特點,更需要在治理方面做更多的探索。”教育部中學校長培訓中心主任代蕊華認為,基礎教育作為教育的基礎,在這方面應該做一些更多的嘗試。要不斷推進教育綜合改革才能解決各方面的問題,尤其要推進管辦評的分離,推進政府放管服改革。那么,如何在未來教育體系中做到管得合理、辦得科學、評得專業?這種狀況的改變不僅是在學校層面,還有國家層面、區域層面,以及教育集團、學校聯盟的層面。因此,“在新的時期,更需要有一種治理的理念來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各個方面。”代蕊華認為。
如何推進教育治理?
關于教育治理,有種種定義和說法。通常會把管理與治理進行比較,從而凸顯治理的含義。陳洪捷認為管理側重組織的正式系統的運行,而治理的外延要遠遠超出管理。如果說,管理涉及學校組織機構的結構和機制,而治理則涉及學校運行的狀態和結果。如果說管理涉及權力的不同主體,而治理則還涉及其他相關的個人和組織。治理意味著不依靠政府的權威和強制,而是更多主體的相互影響和互動,形成一種秩序和狀態。在這種秩序的形成過程中,有幾個觀念非常重要,比如平等、透明、協調、問責等,這些也是治理觀中的核心觀念。
沈陽師范大學特聘教授、博導孫綿濤認為,治理是通過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對相互沖突和相互競爭的利益各方進行協調而采取聯合行動的一種過程。治理里面有制度、規則和程序。這個過程是自愿的,互動也不是一次完成的。各級各類教育關系的協調屬于宏觀的教育治理,而教育活動、教育體制、教育機制和教育觀念的關系的協調屬于中觀的教育治理,而教育活動、體制、機制和觀念中各子要素關系的協調則是微觀的教育治理。這三種治理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的。他認為治理要依據法律和法規,要依據學校章程,要依據工作和人事的制度;治理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如果在治理過程中,某一方由于各種權力太強,治理結果沒有達到協調的效果,要有補救措施。
杭州市西湖區教育局局長汪培新認為,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的關系是當前背景下區域教育治理中非常核心的一對關系。當前,教育行政部門總體上管得太多、包辦得過多,造成學校負擔加重。處理好這對關系的核心是教育局要依法行政,學校要自主辦學,即要理清教育局和學校的管理邊界。教育局要既不越位又不缺位,不該管的不管,該管的毫不含糊。教育局要把握好方向,真正落實“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要求,把黨對教育的要求轉化為區域實踐;要代表政府協調各部門保障不同學段的人、財、物等教育資源供給;要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形成一套機制;要建立校(園)長容錯機制,培塑校(園)長的學校歸屬感。學校要有自主辦學的能力,校(園)長需要對崗位責任、學校定位有明確的認識,對需要采取的行動有清晰的設計。
省教育廳教研室附屬小學校長田巧玲認為,學校教育治理的核心是增強學校辦學的自主性,讓校長擁有辦學的自主權,讓教師擁有教育的自主權,讓學生能夠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從校長的角度來說,學校教育治理就意味著身上有更多的、更大的責任。重點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以學校章程系統為統領,構建科學民主的決策體系;二是以教師發展為目標,形成規范化、激勵型的管理機制;三是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宗旨,構建持續發展的育人體系機制。
“自治、共治、善治”三個關鍵詞是教育工作者關于治理的共識。自治是依法自主辦學,最近八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這也將促使學校有所改變。教育治理需要共同治理,需要多元參與。在共治過程中,治理的“治”更多治的是權力,治理的“理”更多理的是關系。治理不僅僅是追求更多人的參與,追求的目的是達到一種善治,一種良性的治理,使教育治理真正服務于育人,服務于國家的需要和人的成長。(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