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關于“完善和加強繼續教育、自學考試、非學歷教育等制度保障”的要求,推動高等繼續教育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2024年度高等繼續教育發展報告編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對象
舉辦學歷繼續教育、非學歷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院校、獨立設置成人高校、開放大學(以下簡稱高校),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均須參加2024年度高等繼續教育發展報告編制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報告編寫和案例推薦
1.高校報告。請有關高校填寫數據采集表(見附件),并根據《高校繼續教育發展報告提綱》(見附件)撰寫報告,內容聚焦核心要素,全面、客觀反映學校繼續教育整體情況,注意突出新舉措、新進展,深入分析新形勢、新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考慮,字數不超過5000字。同時,可報送1?3個學校繼續教育特色案例。
2.省級報告。請各省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省級高等繼續教育發展報告提綱》(見附件)撰寫報告,內容全面反映2024年度全省推進繼續教育創新發展、完善治理、提高質量和服務社會的政策措施、經驗做法及成效,字數不超過8000字。同時,可報送1?3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工作案例,并推薦不多于省內高校總數10%的高校繼續教育特色案例,在全國高等繼續教育信息管理平臺(網址:http://jxjy.moe.edu.cn/,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點擊“推薦”。
3.自學考試報告。請各省級教育考試機構依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報告提綱》(見附件)撰寫報告,內容客觀呈現2024年度自學考試整體發展、機構建設、主考學校工作開展以及助學機構管理與助學活動指導開展等情況,特別是推進改革創新、服務區域急需人才培養、助力終身教育體系和學習型社會建設等方面,注重總結取得的成效以及典型的經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和挑戰,提出下一步政策建議,字數不超過5000字。
(二)學情調查
為全面了解和掌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基本狀況、學習動機、學習投入和學習評價,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屬地舉辦學歷繼續教育的高校(含部屬高校)對在籍學生(含自學考試學生)開展學情調查(問卷二維碼,見附件)。要指導有關高校確保樣本的覆蓋面和代表性,不同專業、年級之間要均衡分布,學生參與率不低于在籍生總數的1%。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安排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高等繼續教育年度發展報告編制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統籌組織好本省域有關高校及教育考試機構報告的編制、報送和學情調查,并及時完成省級報告的編制與報送工作。
各有關高校要進一步落實由主管校領導牽頭、部門統籌、專人負責的繼續教育年度發展報告責任人制度,統籌本校繼續教育各相關部門填報數據、撰寫發展報告和報送案例,并組織好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學情調查。報送材料須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由主管校領導簽字、學校蓋章后報送,確保數據和信息真實準確。發展報告應向社會公布,展示辦學成果,接受社會監督。各校工作完成情況將作為監測辦學質量、評價辦學水平、遴選學習型社會建設重點任務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負責統籌組織自學考試發展報告編制。國家開放大學除負責本校報告編制與報送外,另需負責統籌編制開放教育(含5所獨立辦學的北京、上海、江蘇、廣東、云南開放大學自主舉辦的開放教育)發展報告。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國家開放大學負責將通知轉發系統內所涉及單位,并認真組織報告撰寫。
(二)時間安排
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本省有關高校于2025年9月15日前在信息平臺填報數據,提交發展報告和特色案例,并完成學情調查;指導省級教育考試機構于9月15日前在信息平臺提交發展報告。國家開放大學在統籌辦學體系的基礎上,于9月15日前完成本校材料報送和學情調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好材料質量關,對審核不符合要求的單位督促其及時修改,并于10月15日前在信息平臺提交本省發展報告和有關工作案例,并推薦高校特色案例。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和國家開放大學撰寫的本系統發展報告于10月15日前報教育部職成司。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平臺技術支持聯系人:朱曉暉,電話:18613800798
數據采集填報聯系人:王 佳,電話:010-57519478。
教育部職成司聯系人:王建楓、徐璐,電話:010-66096459。